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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e, or not to be”怎么说?|CATTI和MTI
文章来源:高斋翻译学堂 发布时间:2019-04-30 14:07 作者:高斋翻译学堂 点击:

“To be, or not to be”到底该怎么翻译?|莎士比亚《哈姆雷特》 

 

有人做过统计,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首《哈姆雷特》的中文译本多达十几种,其中脍炙人口的“to be, or not to be”这句经典台词的译文却差不多都是“生存或毁灭”、“是生,还是死”之类的话,即使在今日国人的文章中,引用这些译文者也屡见不鲜。我在看此剧的电影或剧本时,每到此处,总觉得这位被士兵们誉为“valiant Hamlet”(英武的哈姆雷特)的年轻王子怎么会在杀父之仇、夺国之恨、母亲附逆之耻面前独自抉择该怎么办时竟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实在感到不合情理,值得商榷。

要想翻译忠实原文,首先就得准确地理解“to be, or not to be”的含义,我认为这关键在于“to be”,因为“not to be”只是前者的反义词,只能视前者的译文而定。在英国出版的词典中,be 的释义是 exist,中文释义:生存;exist 的释义是 (of people) live (esp. in reversed conditions),中文释义是:(人)生,生活(尤指在逆境中)。以英语为母语的人看到 be 时,自然会联想到的它的含义之一是“生活在逆境之中”。那么,哈姆雷特的生存状况是否与“to be”的含义相吻合呢?根据剧情,他本是个快乐的王子,父王被谋杀后便乾坤颠倒,除了一个好朋友外,所有朝臣都逢迎攀附于新国王他的叔父,就连自己的母亲也改嫁给这个谋杀亲夫者,而王子本人整天遭受的是猜忌、鞭挞、讥讽、凌辱、冷眼和鄙视,就连曾经心爱他的母亲对自己也多是有责备。哈姆雷特此时的的确确是生活在残酷的逆境之中。莎翁仅用了一个英语中最简短的单词,就确切地描绘出哈姆雷特的艰难窘境,这位文学巨匠的神来之笔,不得不令人叹为观止。然而,汉语中的“生存”和“生”乃至“生活”都没有英语中特指的这层意思,这些译文的前面应加上修饰语,才能精确地表达出原文的含义。因此,我认为可以把“to be”译为“苟且偷生”,把“not to be”译为“奋起抗争”。为了简练起见,将“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译为“偷生,还是抗争,这是个问题”。

撰写本文期间,看到4月25日《环球时报》第4版刊登的题为《王子演王子》的照片,说明文中提到查尔斯王子在莎翁逝世400周年纪念活动上自告奋勇朗诵了《哈姆雷特》经典独白:“是忍辱偷生,还是一死了之”。这里“to be”的译文倒与我的想法有点不谋而合,然而把“not to be”译为“一死了之”,我却不敢苟同。虽然在本大段台词略后部分有“he himself might his quietus make with a bare bodkin”(他可能仅仅用一把小刀就会了结自己的性命),不过,我觉得这是哈姆雷特想象在忍受凌辱时可能会发生的情景:忍辱偷生,生不如死,难以忍受,不如一死了之,但是黄泉路上无归人,又惧怕死后去那未知的国度,于是赤热的决心失去光彩,犹豫使人变成懦夫。其实,这都是懦弱表现的递进,而不是“not to be”所表示的与之相反的行为。

根据人们的思维逻辑,提出看法或问题之后,一般要对所说的看法或问题予以阐述或说明。我认为,紧接下来的台词就是对前一句台词的解释。“Whether ’ti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And by opposing, end them.”(是默默忍受暴虐命运的箭穿石击,还是奋起抗击无穷尽的苦难,通过反抗,把它们清除干净,这两种抉择,哪一种更高尚?)看,这把“to be”、“not to be”和“question”的含义诠释得多么清晰!“Not to be”不应是“死”、“毁灭”,更不是“一死了之”的意思,而是“拿起武器”(take arms)进行“反抗”(opposing),也就是说:“抗争”。如果译为“一死了之”的话,那么“question”(问题)便成为:是偷生,还是轻生,这两个选择,哪一个更高尚?这样的问题岂不是有点荒唐可笑。

或许是在之后的台词中多次提到死,从而使人产生了误解,但我认为,那不是思维仍停滞在解释“to be, or not to be”的含义上,而是思维的推进,是在思考后一种抉择可能出现的后果。“To die, to sleep No more, and by a sleep to say we end The heart-ache, and the thousand natural shocks That flesh is heir to; ”(死了,睡着了,仅此而已;睡眠的意思是说我们祛除了心中的疼痛,并终结了血肉之躯必然要承受的千百次自然冲击)。哈姆雷特心里明白,他的叔父王权在握,势力强大,并且仍在加紧制造枪炮战舰,购买战具,加强戒备,而自己势孤力单,如果抗争的话,以弱击强,很可能难免一死。我们看到,在这句台词里出现了“sleep”一词,并特意做出了解释,而说法与前面所说奋起抗争所要达到的目的十分相似,因此,我认为“sleep”实际上是指复仇后的安息。读了下一句台词,我们便了然于胸:“’tis a consummation Devotedly to be wished to die to sleep!”(为安眠赴死,是虔诚企盼的完美结局!)依我的理解,这句台词的意思是说:报仇雪恨,死而瞑目。一条路是成为懦夫,一条路是完美的结局,哈姆雷特要作出何种抉择,不言自明。这使我想起了我国古代有着类似遭遇的楚国大将伍子胥在传统京剧“过昭关”中的那些台词:“我本当拔宝剑自寻短见,寻短见,爹娘啊!父母的冤仇化灰烟。我对天发下宏誓愿,我不杀平王我的心怎甘。”这两个人的故事,地隔万里之遥,时越两千年之久,虽结局略异,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最后,我想提句题外话。世纪之交时,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举办过一次学术研讨会,在一次小型座谈会上,北京大学莎学家辜正坤教授介绍过《哈姆雷特》的写作背景。他讲的大意是:莎士比亚有一位将军朋友(遗憾的是我没记住他的名字),曾是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的多年宠臣,位高权重,但后来女王有了新宠,这位将军不仅受到了冷落,而且还有性命之虞。于是,莎士比亚根据丹麦王子的故事写出了《哈姆雷特》,目的是劝诫朋友。然而,这位朋友没有听从莎翁的忠告,结果最后被女王借故诛杀。如果我的转述没有荒腔走板而辜教授的考证又与史实无误的话,残酷的历史现实是:苟且偷生,结果落得个屈辱死去的下场。那么,我们可以设想,莎翁忠告的要害可能就是这句“not to be”,告诫友人切勿苟且偷生,应趁实力尚存,揭竿而起,进行抗争。莎翁阅尽人间沧桑又聪颖睿智,我想他绝对不会在生死关头给朋友出“死”、“毁灭”、“一死了之”之类的馊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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