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注:本版本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 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 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 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 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 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 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 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 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制
我校普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其中 125100 工商管理学制为 2 年、125200 公共管理学制为 2 年。
四、专项计划
2022 年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五、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 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 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点公布时间为准。
打印准考证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 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 试。初试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12 月 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六、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 101)、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 199)、英语(科目代码 201、204)、 数学(科目代码 301、302、303)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自命 题,考试大纲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
七、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 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 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且须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 已进修完 6 门或 6 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 课程成绩单;②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 1 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其他要求
1.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MBA)、125200 公共管理(MPA)、125601 工程管理(MEM)的考生须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具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 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具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受上述专业、课程进修及论文要求)。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为少数民族,符合我校招生指标限定地区要求, 且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 书,毕业后根据协议书要求至生源地定向就业/工作。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 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 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 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按部队相关规定办理,遵守保密规定,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 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 无法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后果由本人承担。
5.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在职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 定向就业人员报考。
6.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及以下本科生报考。
八、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上报名编号。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 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出示进修课程成绩单原件与论文发表原刊。报名点选择在外地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缴纳报名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九、复试
1.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考生根据学院复试方案进行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参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2 门科目,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科目在所在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列明,加试由学院组织。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MBA)、125200 公共管理(MPA)、125601 工程管理(MEM)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再进行加试。
十、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非定向考生须调取个人人事档案,定向考生在录取前必须由定向单位与录取学院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一般不调取档案。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奖助金评定)
1.学费标准:
具体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收缴管理办法》执行。
2.博士生奖助学金:
注:①学术学位类别:Ⅰ类学科包括工学和军事学;Ⅱ类学科包括:理学、管理学(博士);Ⅲ类学科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和管理学(硕士)。
②专业学位类别:Ⅰ类包括:电子信息、机械和材料与化工;Ⅱ类包括:应用统计;Ⅲ类包括:金融、翻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
4.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可参考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网站介绍。
十二、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三、注意事项
1.2021 年我校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301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20 名。2022 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 2021 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 2022 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学科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等。
3.考生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随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信息校验。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培养主要集中在西安市南、北校区,学校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主要采用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培养,不参评奖学金,学校不提供宿舍,根据企业联培协议由企业提供相应待遇。
7.我校就业根据考生录取类别,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自主择业,发放派遣证,定向考生按定向协议办理,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办理。非全日制考生按照当年政策执行。
8.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不接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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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1-10-18 09:2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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