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外开放:The opening-up policy
一方面是指国家积极主动地扩大对外经济交往;另一方面是指放宽政策,放开或者取消各种限制,不再采取封锁国内市场和国内投资场所的保护政策,发展开放型经济。“对外开放”是中国一项基本国策。开放是中国经济腾飞的一个秘诀,也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件法宝。习近平指出:“中国开放的大门永远不会关上。”
2、外商投资法:Foreign Investment Law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外商投资法共分6章,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42条。
3、准入前国民待遇: Pre-establishment National Treatment
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实质是外商投资的管理模式问题,它要求在外资进入阶段给予国民待遇,即引资国应就外资进入给予外资不低于内资的待遇。一般准入前国民待遇通常与负面清单制度相结合。
4、国际秩序:International Order
国际秩序是指国际层次的秩序。要建立国际新秩序必须以承认世界的多样性和主权国家平等为前提,因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基础。建立国际新秩序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必须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是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基本动力。中国在建立国际新秩序中应当并且也可以做出较大的贡献。
5、负面清单制度:The Negative List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6、南海仲裁案:South China Sea arbitration
南海仲裁案,即所谓“菲律宾控告中国案”,是一个临时组建的仲裁庭,就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进行的所谓“裁决”,其实质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