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0 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社保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0 年度翻译专 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4 号)精神,现将 2020 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有关考 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级别和科目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 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共 8 个语种,每个语种翻译资格(水平) 均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科目。
(一)口译考试。一级设《口译实务》1 个科目,二、三级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 个科目。其中,目前仅二 级英语《口译实务》科目同时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 他的《口译实务》只设“交替传译”。
(二)笔译考试。一级设《笔译实务》1 个科目,二、三级 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 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方式和考点
根据 2020 年度职业资格考试计划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 下考试事项调整等有关精神,2020 年度上、下半年翻译考试合 并组织,于 11 月 14 日、15 日统一举行。口译和笔试考试均实 行电子化考试形式(以下称机考)。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一)口译考试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 科目考 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考生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 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方式作答,《口译实务》科目采 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方式作答。
(二)笔译考试
笔译机考须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 施考务,使用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以上口译和笔译机考考点均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 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一)报考一级翻译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三级翻译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报考二级翻译免试部分科目的,规定如下: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 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 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 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 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 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至 2019 年底, 全国 259 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为相关院 校(名单见附件 1)。对免试 1 科的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 生,不再要求其提供在读证明材料。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统一由 人社部人考中心会同国家外文局考评中心核验、确认免试资格。
2.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 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 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 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四、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
2020 年版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 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http://www.catticenter.com)公 布。
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 施考务。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 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 的设备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草稿纸统一配 发和回收。
开考前,考生须阅读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 作答要求等,并在考试中严格遵守。
特别注意:口译考试考生须在开考 30 分钟前到达考场,迟 到者不得进入口译考场,考试期间也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考 生须在开考后 5 分钟前到达考场,迟到者不得进入笔译考场,开 考 2 个小时内,不得交卷离场。
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 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 束后,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考试过程中,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 无法正常完成的,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级别科目的考试。
五、告知承诺制报考事项
(一) 一般情况的报考流程
报考人员应于 9 月 10 日至 19 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http://www.zjks.com)链接,或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 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1.未注册(首次报考)的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 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 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 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在线核验完成(一般 24 小时)后,报 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 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 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及地址、专业技术等 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 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网报系统,在认真阅读《承 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在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 信息填报(如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与地址、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级别、专业、科目、考区、 报名点等)。
3.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 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 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 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 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5.在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在线交纳考试 费用,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 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 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 还。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在报考过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况,按相应方法处理。
1.对于持 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 年以前学士以上 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报名的,将无法在线核验,须上传相 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 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联系我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同时须打印报名表并保存, 用于成绩全部合格后到现场审查)。
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在线核验的,须联系我院查明情 况后再作处理。
(三) 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 11 月 9 日至 13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 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我院处理。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注意事项
1.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通常需 24 小时 后才能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 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交费前,报考 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 修改,若需修改考生只能提出删除原报考信息申请后进行重新报 名和交费。申请方法:通过传真 0571-88395085、88396760 提出 申请。重新报名后,已交考试费从原交费渠道退还。由于网上报 名流程设置原因,在报名最后一天提出申请的无效。
2. 根据资格考试报名规则和疫情防控规定,报考人员应在 工作地或户籍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工作地或户籍地)。同时,在报名时请务必认真仔细,如属 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 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 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 资格复核、证书领用等情况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3.报考流程中所有的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 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还须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若 未通过的,合格成绩无效。另外,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 以及复核部门认为上传的学历证书材料有疑问的考生,还须补充 材料或到现场审核。
省部属单位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 栏目。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 88395085。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 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 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 厅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口译 每人每科 140 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 150 元,一级口译 每人每科 350 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 450 元;各级别笔译《综合 能力》科目为每人 65 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为每人 75 元。
考生所需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考务办领取。
七、成绩公布、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证书制发
(一)考试成绩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或下达合格分数线 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 考试成绩。
(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由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 分工负责,需要复核的应试科目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我院 提供(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 生信息)。负责报考资格复核(审核)的人员,只需对我院提供 的电子信息进行线上复核。其中,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对上传 的证件有疑问,且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所 需提交资料由审核部门确定,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 放弃考试成绩。对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 谨防遗漏,也请各位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可联络的电话号 码。要确保复核(复审)的信息完整、安全和及时传送。
(三)对通过复核(审核)的成绩,公示 10 天。在省人社厅 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予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 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 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 费到付)。
(四)特别提示:在合格成绩公示期间,如有来不及查实的 问题,后续发文、制证等工作按计划进行,但在往后任何时候, 一旦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等,将按告知承诺制 的规定,作出合格成绩、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处理。
八、有关要求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见附件 2),严密组织实施。
(一)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资格考试考点防疫方案”和“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随疫 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请相关考生在考前 14 天以上登录查看,考前做好相关准备,考 中做好配合工作。各考务部门和考点单位要协调配合,针对防疫 方案,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要做好机考技术保障。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 机考的技术要求设置好考点考场(见附件 3),并在考前加强技 术人员力量的配备和考务技术的培训,加强考前系统测试。
(三)要做好考风考纪管理。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和各项 规章制度,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按《专业技 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 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 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259 所)
附件 2 2020 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工作计划
附件 3 翻译机考考点及考场设置要求
上文来源:浙江省人事考试网
查询地址:http://www.zjks.com/
CATTI报名:浙江2020年翻译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文章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0-09-07 18:01
作者:admin
点击:次
|
课程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