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5 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25〕11号)精神,现将202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 试的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级别和科目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 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等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 一、二 、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考生须在 当次考试中通过所报考语种、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方可 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 一)口译考试。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 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
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 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 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
(二)笔译考试。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 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方式和考点
2025年度翻译考试定于6月21日、22日进行。口译和笔译 考试均实行电子化考试形式(以下称机考)。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一)口译考试
一级、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 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 30分钟。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科 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考生不得离场。
《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方式作 答,《口译实务》科目采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方式作答。
(二)笔译考试
《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 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生使用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以上口译和笔译机考考点均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 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一)报考一级翻译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已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三级翻译全部科目的,须具有一定外语水平。
(三)报考二级翻译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如下:
1.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 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 目考试。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 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
2.已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 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 《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四、考试大纲
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外文局翻 译院官网(http://www.aticicg.org.cn) 公布。
五、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 做好相关工作。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 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 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 行为的人员和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 后进行网上公示,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组 织机构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 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核查方式。采用公示相关人员 承诺情况方式接受社会监督的,公示范围仅限一级翻译考试、免 试一科报考二级翻译考试等需重点核查报名资格的考生。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验、 报考免试级别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 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 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该 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 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 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六、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于4月11日9:00至4月21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或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http://zjks.rlsbt.zj.gov.cn)链接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 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 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随后依 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签署承诺书、交费。其中,需要上传相关 材料的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2.考生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报考人员作 出承诺后,如未交费,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一旦撤回承诺, 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 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报考 人员必须在上传相关材料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经省社保就业 中心人事考试院工作人员后台处理后,才可进行网上交费,完成 报 名 。
2.报考人员打印的“报名表”须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 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提前做好注册、信息维护等事宜。学历学位信息需经在线核查后才可用于报名。在线核查时间一般在 24小时内。特别提醒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 申请验证/认证报告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学信网申请验证 /认证报告。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 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 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 证/认证,下载相关PDF 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 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 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报考人员可在交费前进 行修改。交费后若需修改须联系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处 理。
3.因考生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4.省部属单位的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 栏目。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户籍地或工作地报考。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
0571-88395085。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七、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考成功的考生应于6月16日至6月2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 院处理。
八、机考实施有关规定
翻译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 定实施考试。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参加《笔译实务》 科目考试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综合性语文词典各一本。专 科词典、词汇手册、考试辅导材料等均不得带入考场。不得将具 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用具及规定以外的 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草稿纸统一配发和回收。
开考前,考生须阅读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 作答要求等,并在考试中严格遵守。
特别注意:考生须在开考30分钟前到达考场。口译考试开 始后,迟到者不得进入口译考场,考试期间也不得提前离场;笔 译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笔译考场,开考2个小 时内,不得交卷、离场。
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 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英语(美国)、日语(日本) -Microsoft IME、日 语 ( 日 本 ) - 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 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 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 IME&朝鲜语、葡萄牙语(葡 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
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 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 束后,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各科目考试中要注意系统、 网络是否正常等等。如有异常应当即举手报告,否则若影响考试 及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 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
考试过程中,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 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 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级别科目的考 试,或根据上级考试主管部门的后续工作安排执行。
九、收费标准和交费票据获取
根据外文考办字〔2016〕6号和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 定,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口译每人每科140元,二级口译交替 传译每人每科150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0元, 一级口译每人每科350元;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为每人65元;各级 别《笔译实务》科目为每人75元。考试费用发票获取方式见浙 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十、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 一 )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验后,在 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 绩。
(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上网公示 10个工作日。公示范围仅限一级翻译考试、免试一科报考二级 翻译考试等需重点核查报名资格的考生。期间,如有情况反映, 由各考区人社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组织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 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规定 处 理 。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等证书网上未通过核 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 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要求,由各考区人 社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另行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 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注:报考三级翻译,以及报考二级翻译(不免试科目)的, 免考后核查。
(三)证书制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通过 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 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的消息在浙江人 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 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 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一、有关要求
翻译机考技术要求高、组织难度较大,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 高度重视,按照机考步骤,严密组织实施(工作计划见附件3)。
(一)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或以购买服务方式 组织考试实施。以购买服务方式组织考试的,必须按规定流程确 定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和人员,确保考务费使用规范和考 试顺利实施。要参照机考实施主要风险点和防范处理要点,提前 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应急预案。要备足备考机和草稿纸。考后须 从机考系统中打印《考场情况记录单》,由监考、主考签字确认 缺考、异常情况等记录内容,并上交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
(二)要严格按照机考的技术要求设置考点考场(见附件4), 加强技术人员力量配备和考务技术培训,加强考前系统测试。要 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方便考生参考。
(三)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着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 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 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严肃处理。
附件: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MTI) 培养单位名单
2.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3.202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4.翻译机考考点和考场软硬件配置要求
2025年3月31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
附件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MTI) 培养单位名单 (374所)(见查询网址)
附件2: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附件三:202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工作计划
附件四:翻译机考考点和考场软硬件配置要求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查询网址:
https://zjjcmspublic.oss-cn-hangzhou-zwynet-d01-a.internet.cloud.zj.gov.cn/jcms_files/jcms1/web2758/site/attach/0/e8cf6678e6654df4a065fbe42f09f9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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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做好202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
CATTI报名:浙江2025年度翻译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文章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5-04-01 19:04
作者:浙江人事考试网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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